发票遗失一般要先向邮局查询挂号信去向,然后区分不同原因进行处理: A:客户收到发票后丢失。由客户邮寄正式书面申请(注明发票为客户本身原因遗失,并 加盖公司或个人签章)给我司财务部,我司财务部将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,以传真 形式传递给客户。 B:因我司内部原因致使发票开出后遗失,则重开发票。 C:因邮局原因使发票在传递过程中遗失,应按发票处理原则A条处理并追究邮局的责任。 注:邮局来回查询到最终需1个月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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